厦门精艺兴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信息

项目名称: 全自动高温高压灭菌锅 项目编号: fjmu20160110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中标单位: 厦门精艺兴业科技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35000.00 投标总价: 34800.00
币     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付全款
交货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 校区 楼 区 室


物品名称: 全自动高温高压灭菌锅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35000.00 投标单价: 34800.00
生产厂家: 美国致微 型号规格: GR60DA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容量(L):60;     

2.灭菌腔尺寸(mm):400×505;

3.额定电源:220V/50Hz; 

4.额定功率(W)2900;

5.灭菌稳定:105-138℃;

6.灭菌时间:1-300分钟;

7.融化时间:1-300分钟;

8.保温温度:45-60℃,保温时间:1-9999分钟;

9.排气温度预置范围:73-104℃,排气模式:全自动内排,内置蒸汽收集瓶;

10.冷却锁OPEN温度预置范围:固体及琼脂模式40-99℃,液体及废弃物40-80℃;

11.压力表显示范围:0-0.6MPa,压力:安全阀起跳压0.30MPa;

12.控制器:高速微电脑智能控制系统;

13.记忆存储模式:须可对固有模式进行修改,并存储记忆起来,可创建程序50以上;

14.安全装置:须具有“八柱均分式”连锁装置、电动式双内锁,过温保护系统、干烧保护系统、过压保护、安全阀、过流、短路保护系统、冷却锁,
          及漏电保护装置、防烫伤安全保护、自动故障检测系统。

15.资质与证件要求:验收时需提供相关部门准予使用的证件(如质量监督部门、计量部门颁发的证件等),办理许可证的费用计入竞标总价中,采购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的质量规定要求,并指导甲方使用和管理。
2、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满足招标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材质要求、规格要求、色泽要求、个性要求等)
3、我公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正品,并出具正品证明,符合产品出厂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所供产品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我公司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如有)等,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
4、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5、我公司对供应的冷藏试剂实行全程冷链储存和运输。在贮存、运输化学危险品时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五、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付款时我公司应当提供正式发票和低值易耗品清单。
4、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搬运等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我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公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公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公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公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公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公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公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公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九、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