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闽科贸易有限公司投标信息

项目名称: 超纯水机等 项目编号: fjmu20170131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中标单位: 江西闽科贸易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34600.00 投标总价: 33275.00
币     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全款
交货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 校区 楼 区 室


物品名称: 超纯水机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1000.00 投标单价: 10600.00
生产厂家: 四川优普超纯科技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UPT-II-10T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进水水源:城市自来水;

2、系统自动冲洗RO膜;

*3、UP超纯水/RO纯水可同时在线临测;

4、可同时制取RO纯水与UP超纯水;

*5、制水量:10升每小时;

6、RO出水电导率≤进水电导率X2%;

7、UP水质:I级超纯水的比电阻达到18.25MΩNaN@25℃;符合中国GB6682-92的I级水标准和ASTM CAP NCCLS标准;

8、主机尺寸:515*320*480MM±5mm(整机为一体注塑);

9、工作电源:220伏;

10、水箱配置:15升压力纯水箱;

*11、标配0.1微米的终端微滤器。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恒温电加热真空干燥箱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7600.00 投标单价: 7300.00
生产厂家: 北京中镜科仪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MZH250(T2)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真空维持时间长;

*2、应采用优质聚碳酸酯注塑成型,容器透明便于随时观察置于内部物品的状态;

3、应采用优质硅橡胶O 型圈密封;

4、阀门为专用针阀,进气流量由小到大逐渐稳定调节;

5、针阀与气管应采用快换接头连接,其连接头可 360 度自由转动。气管应采用软尼龙管;

6、应安装有两个针阀,一个用于抽真空,一个用于导入惰性气体,实现惰性气体氛围下的真空加热;

7、应装有真空表,最大真空度:-0.1Mpa;

8、设定加温度数:180℃。仪表精度:±1℃;冷端补偿:<±2℃;

9、适用环境温度:-25℃-120℃;

*10、无油膜真空泵: 真空度:6.65±0.1kpa;流量:6L/min;功率:10w;电源:220v;接口直径:8mm。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迷你恒温聚合器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5400.00 投标单价: 5200.00
生产厂家: 北京中镜科仪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MT70-2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加热板(工作面)尺寸:172X204(±5)mm;

*2、控温范围: 室温 ~70 ℃;

*3、时间设置: 1min ~ 99h59min;

4、控温精度: ≤ ± 0.5 ℃;

5、显示精度 :≤0.1 ℃;

6、模块温度均匀性: ≤ ± 0.5 ℃;

7、加热时间:≤25分钟(室温升到70℃);

8、样本容量: 2块包埋板;

9、加 热 : 加热膜;

10、输入功率:150W;

11、工作面尺寸(mm):204x170(±5);

12、外形尺寸(mm):280×270×140(±5);

13、重量(kg):3.0。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电子防潮箱
数     量: 2(台) 预算单价: 2100.00 投标单价: 2000.00
生产厂家: 广东珠海爱宝电器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AP-260EX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重量:45kg

2.容量:260L

3.柜体材质:须为优质钢板+超强钢化玻璃;

4.柜体尺寸:宽765*400*865mm(±5mm);

5.箱内尺寸:宽760*370*810mm(±5mm);

6.耗电功率:8W

7.电压:5V直流电输入(须无任何安全隐患);

8.湿度显示:微电脑LED数显(温、湿度显示);

9.度控制:须全自动智能控制(湿度直接设定即可);

10.除湿范围:25%RH-70%RH

11.须原厂标配:1个电源适配器、3块钢制层板、4把钥匙。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超声清洗机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3000.00 投标单价: 2900.00
生产厂家: 昆山舒美超声仪器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KQ-250DE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仪器尺寸长×宽×高(mm):320×264×340;

2、清洗槽内尺寸长×宽×高(mm):300×240×150;

3、容量(L):10;

4、超声频率(KHz):40;

5、超声功率(W):250;

*6、功率可调(%) :40-100;

7、加热功率(W):400;

8、温度可调(℃):10-80;

9、时间可调(min):1-480;

10、网架:塑料;

11、降音盖:有;

12、排水:有。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超声波清洗机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300.00 投标单价: 1250.00
生产厂家: 深圳市科洁超声科技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KJ-1340AL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超声波频率:40Khz

2、内胆材料:不锈钢SUS304  T1.1mm

3、外壳材料:SUS304,T1.2mm

4、清洗槽容量:4L

5、时间控制:0~99min

*6、功率调节范围:10%~100%(共10档);

7、超声波功率:180W 3枚震子;

8、加热功率:200W

9、内胆尺寸:300*150*100mm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脱色摇床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300.00 投标单价: 1250.00
生产厂家: 海门市其林贝尔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TS-8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频率:0-80/分;

2、速度:无级调速;

3、托盘:280×260mm

4、摆幅:上下20mm±5mm

5、外型:350×260×160mm

6、电源:220V

7、功率:30W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恒温加热板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800.00 投标单价: 775.00
生产厂家: 常州国华电器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DB-3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加热功率:1000W ;

2、加热面积: 7.7±0.2d㎡ ;

3、控温范围:室温-250℃;

4、外形尺寸(mm): 350×220×100 ;

5、温度显示:数显。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