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闽科贸易有限公司投标信息

项目名称: 迷你离心机等 项目编号: fjmu20170132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中标单位: 江西闽科贸易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42400.00 投标总价: 40900.00
币     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全款
交货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 校区 楼 区 室


物品名称: 迷你离心机
数     量: 2(台) 预算单价: 2800.00 投标单价: 2700.00
生产厂家: 美国莱伯特 型号规格: labnetC1301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最大转速:6,000rpm

2、最大容量:八排管转子:2x0.2ml八排管; 标准转子:6×1.5/2.0mL

3、最大离心力:2,000 x g

4、关闭盖子旋转,开盖即停止

5、尺寸(W x D x H) :15 x 15x 11.7

6、重量:0.45 kg

7、电源:220V,50Hz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芯片电泳程控高压电源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8200.00 投标单价: 7900.00
生产厂家: 南京恒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SMART-2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电源电压:AC220V±10%

2、2路输出高压:0 ~ 5000V连续设定             

3、最大负载电流:500μA (每路)

4、输出稳定度:≤0.5%

5、负载稳定度:≤0.5%

6、时漂:≤0.05% /小时

7、温漂:≤0.05% /℃

8、电流测量精度:0.1μA

9、电压测量精度:1V

10、短路保护:限流式保护

11、接口:标准RS232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多功能LED光源系统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2500.00 投标单价: 12100.00
生产厂家: 天津德尚科技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PEC10W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多个大功率的LED 灯作为光源,提供25 种单波长LED光源,标准配置8个光源,波长范围从365nm至940nm,包括近紫外、可见光和近红外区范围;

例如:365~370nm, 440~450nm,620~630nm,375~380nm,450~460nm 660nm,380~385nm,460~470nm,740nm,385~390nm,470~475nm,850nm,390~395nm,490~500nm,940nm,395~400nm,520~530nm,400~410nm,560~565nm,4500K混合白光,410~420nm,585~595nm,6500K 混合白光,420~430nm,598~605nm;

2、多个照射光源之间切换。光照与闭光之间切换,瞬间切断;

3、可通过USB进行软件控制,根据需要设定不同的光照脉冲时间;

4、须配套于电化学工作站或高精度电流源,进行同步测量I-V 曲线,脉冲光电流曲线等。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药品保存柜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2000.00 投标单价: 11600.00
生产厂家: 海尔 型号规格: HYC-391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多层搁架设计,可根据存放药品的规格合理地调整间隙,充分利用空间

2、安全门锁设计,防止随意开启

3、大屏幕数字温度显示,便于观察

4、宽电压带,适合电压不稳定地区

5、发泡箱体,透明真空钢化玻璃门,止动脚轮方便使用

6、内设照明灯

7、箱内温度(℃):2~8

8、微电脑控制,数字温度显示,调整增量为0.1℃

9、箱内温度波动范围±3℃

10、搁架/内门板: 6

11、内部尺寸(mm): 530×555×1350

12 、容积(L):391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数显恒温油浴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4100.00 投标单价: 3900.00
生产厂家: 金坛市美特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HH-SF2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控温装置采用美国ATMEL大容量高精度微电脑控制系统

2、可以编程序控制

3、环形浸入式加热,升温快且均匀,LED显示。

4、温度范围RT-300度,温控精度±0.5

5、配置双层隔热保温盖板和传热匀温板

6、加热功率2500

7、双列4

8、外形尺寸:700×475×330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