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闽科贸易有限公司投标信息

项目名称: 低温冷却液循环泵等 项目编号: fjmu20170168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中标单位: 江西闽科贸易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38180.00 投标总价: 29200.00
币     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付全款
交货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 校区 楼 区 室


物品名称: 电子血细胞分类计数器
数     量: 1(批) 预算单价: 5000.00 投标单价: 3100.00
生产厂家: 上海乔跃电子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Qi3536
保 修 期: 24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设置58种细胞,四种计数方式(骨髓、血片、巨核、组化)

2. 20*2超大字符液晶显示屏,具掉电保护功能

3.可查寻所计细胞个数、百分比、5种比值、6种细胞系总数和非红统计结果

4.粒系: 原粒、早粒、中粒、晚粒、杆状、分叶(分嗜酸、嗜碱、中性三类18个细胞键)

5.红系: 原红、早红、中红、晚红、其它1、原巨、早巨、中巨、晚巨、其它2

6.巨系: 原始、幼稚、颗粒、产板、小原、小幼、小巨、裸核、分裂、其它3

7.浆系: 原浆、幼浆、浆

8.单系: 原单、幼单、单核

9.淋系: 原淋、幼淋、淋巴、异淋

10.其它细胞: 脂肪、组酸、组碱、网状、恶组、吞噬、成纤、内皮、成骨、破骨

11.组化: -++++++++++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贰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我司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除湿机
数     量: 8(台) 预算单价: 2300.00 投标单价: 2200.00
生产厂家: 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DYD-D50A3
保 修 期: 36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转子式压缩机,压缩机三分钟自动延时保护。

2、微电脑精确控制除湿

3、LED智能控制面板,环境湿度数码显示

4、故障代码提示功能

5、自动除霜,保持机器除湿效率

6、涡轮风道系统

7、定时关机功能

8、高低档风速

9、水满蜂鸣操作音提示功能并自动停机

10、3C安全认证

11、除湿量50升/日(30℃ RH80%); 29升/日(27℃ RH60%)

12、额定电压及频率:220V -50HZ

13、额定输入功率:635W

14、额定输入电流:3.0A

15、最大输入功率:950W

16、最大输入电流:4.4A

17、适用面积:50~120㎡

18、适用环境温度范围:5-32℃

19、水箱容量:8L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叁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微型离心机
数     量: 1(批) 预算单价: 1500.00 投标单价: 1200.00
生产厂家: 北京时代北利 型号规格: GT16-3M
保 修 期: 24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    转速7000r/min

2.     相对离心力:2350xg

3.     样品处理量:1.5ml/0.5ml /0.2ml×6

4.     外形尺寸189×161×122(mm)

5.     电源:AC220V 50Hz

6.     最大噪音:<48dB

7.     重量:1Kg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贰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我司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除湿机
数     量: 2(台) 预算单价: 2500.00 投标单价: 1900.00
生产厂家: 常州川岛电器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DH-826C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除湿量(升/天)(30℃ RH80%):26

2、电源:220V~/50Hz

3、额定输入功率/电流(W/A):520/2.4

4、除霜方式:自动

5、湿度控制及显示方式 微电脑、LED数显RH30-95%任意设定

6、排水方式:水箱或软管连续排水

7、制冷剂/注入量:R22/210g

8、循环风量(m3/h):230

9、使用环境温度(℃):5-38

10、噪音:<54dB

11、净重(kg):15

12、适用面积(m2)(层高2.6m):20-45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我司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超声波清洗器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7000.00 投标单价: 2500.00
生产厂家: 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KQ-300E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仪器尺寸320×264×335    

2、清洗槽内尺寸:300×240×150       

3、容量:10L   

4、超声功率:300W        

5、加热功率:800W        

6、温度可调:0-80      

7、时间可调:1--20min  

8、网架:     

9、降音盖:

10、排水: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我司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电子数显恒速搅拌器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280.00 投标单价: 1000.00
生产厂家: 郑州长城科工贸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SXJQ-1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功率:60W

 

2、工作电压:1~,220V50HzV/Hz

 

3、轴转速:401400rpm

 

4、速度显示:数字显示

 

5、外形尺寸:350L×350W×750Hmm

 

6. 须配有不锈钢或PTEE搅拌叶片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壹年,终身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9、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我司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