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之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信息

项目名称: 可见分光光度计等 项目编号: fjmu20170112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中标单位: 福州金之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47500.00 投标总价: 38400.00
币     种: 人民币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付全款
交货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 校区 楼 区 室


物品名称: 可见分光光度计
数     量: 5(台) 预算单价: 2500.00 投标单价: 2420.00
生产厂家: 上海精密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7200型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波长范围 3251000 nm 

2.波长精度   ±2.0 nm  

3.波长重复性  1.0 nm   

4.光谱带宽 5nm  

5.杂散光  0.5%T360 nm 

6.光度范围  0-125%T-0.097-1.999A0-1999C0-1999F

7.光度精度  ±1.0%T 

8.稳定性 ±0.004A/h 500nm  

9.光学系统   单光束,1200/毫米衍射光栅

10.输出  RS-232C标准接口  

11.波长显示   刻度盘;精确至2 nm

12.打印输出   并行口

13.外形尺寸  470*400*140mm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我司需提供及时的软件升级,硬件升级按此折扣,投标价今年内有效。

5、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6、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至少壹年,终身维修。

8、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二、其他要求


1、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2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三、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五、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九、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电子天平
数     量: 10(台) 预算单价: 800.00 投标单价: 580.00
生产厂家: 上海科学精密仪器厂 型号规格: YP601N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称量范围   0-600g 

2.读数精度  100mg

3.秤盘尺寸 Φ130mm   

4.外型尺寸  245*185*66mm

5.输出接口 根据用户需要可配RS232接口

6.电源/功率  220V/50Hz±1Hz/1WDC9V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我司需提供及时的软件升级,硬件升级按此折扣,投标价今年内有效。

5、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6、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至少壹年,终身维修。

8、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二、其他要求


1、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2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三、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五、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九、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视野计
数     量: 5(台) 预算单价: 2000.00 投标单价: 1000.00
生产厂家: 北京中西远大科技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JD27/JD24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    由弧板、手柄、底座及各色视标组成

2.       简易手、台二用

3.    可测知周围视野的缺损和缩小
4.    用作测定斜视度数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
、中标人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中标人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
、中标人需提供及时的软件升级,硬件升级按此折扣,投标价今年内有效。

5
、安装、调试:由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6
、培训:由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7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至少壹年,终身维修。

8
、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二、其他要求


1
、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2
、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三、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五、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
、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
、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
、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
、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违约责任


1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
、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
、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九、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制冰机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7000.00 投标单价: 6500.00
生产厂家: 常熟雪科 型号规格: IMS-40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优质不锈钢外壳,防腐,独立型一体式结构,紧凑简洁,节省空间。
2
、箱体隔热层为无氟发泡,保温效果好,内胆为无氟抑菌型,节能环保。
3
、优质高效R134a无氟压缩机,零部件均经SGS公司检测,符合欧盟RoHs环保指令要求。
4
、所用电器安全零部件均有“TUV”或“VDE”安全认证,认证零部件,安全可靠。
5
、制冰过程采用全电脑程序控制,进口电脑芯片, 控制可靠,运行平稳。
6
、意大利技术的Haitec二级减速器,噪音低,运行平稳可靠。 制冰机顶部设有散热孔及风机,保证减速器电机在高温恶劣条件下也能可靠运行。
7
、专利技术的行腔隔片式制冰蒸发器,制冷效率高,产冰量大。
8
、制冰量 (kg/24h)40
9
、储冰量 (kg)15
10
、冷凝方式:风冷。
11
、耗水量(L/H):≤0.8
12
、压缩机/制冷剂:进口无氟/R134a
13
、箱体外壳:不锈钢。
14
、输入功率(w)180
15
、冰型:不规则的细小颗粒状的雪花碎冰。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我司需提供及时的软件升级,硬件升级按此折扣,投标价今年内有效。

5、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6、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至少壹年,终身维修。

8、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二、其他要求


1、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2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三、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五、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九、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物品名称: 半微量分析天平
数     量: 1(台) 预算单价: 10000.00 投标单价: 9000.00
生产厂家: 德国塞多利斯 型号规格: BSA224S
保 修 期: 12个月 说     明:
技术参数:

 1、量程(g)200

2、可读性(mg):0.1

3、重复性:0.1mg

4、线性(mg):0.2

5、四级防震

6、动态温度补偿

7、内置RS232接口,符合GLP标准

8、称盘直径(mm):90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要求


1我司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我司应提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我司在接到采购人仪器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我司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我司需提供及时的软件升级,硬件升级按此折扣,投标价今年内有效。

5、安装、调试: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6、培训:由我司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免费保修至少壹年,终身维修。

8、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二、其他要求


1、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中标后需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仪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2我司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仪器设备,所供仪器设备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12个月。


三、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五、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单台件或同类产品(批量)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未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清合同总金额。

3、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5、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我司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司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我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我司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司赔偿损失。

4、如果我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我司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九、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