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消防验收改造与办公室调整割堵装修材料 项目编号: fzsjk20150302
采购单位: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算金额: 98633.00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先付30%,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95%,保质期满后付清余款。

物品名称: 装修材料 数量: 1 单位:
预算单价: 98633.00 是否标配:
生产厂家: 未指定 型号规格:
申购时间: 2015-04-24 保修期(月): 12
送货地址: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设备清单列表:
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要求:
1
 中标人在投标时承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特殊情况经发包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将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罚款(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直到中止合同,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
 开工及延期开工
① 
承包人应确保在合同签订生效,接到监理的开工通知后,于通知书规定的日期进场开始施工。
②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③ 
承包人应确保在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工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否则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工程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各标准。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均须经工程师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应预先通知工程师,事先做好准备,并保证工程师有机会和合适时间进行检测,除非工程师认为没有必要并就此通知承包人。
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5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合格产品,且在使用之前必须经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发包人有权更改以上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按实调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增减部分只计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若承包人因主要材料(设备)规格不全,进货渠道等原因对投标报价选定的品牌进行更改,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在相应的招标文件已明确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中考虑,其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不予以调整。承包人投标时未注明品牌的,发包人可以指定已明确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进行施工,其结算价格按其投标报价。
质量保修
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执行;
在本条款中补充:
质量缺陷超过缺陷责任期,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仍由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承担。
7
、本工程施工期间所需水费、电费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工程施工期间发包人对水、电的多余费用不予补贴。
8
、本工程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因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影响本项目的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9
、施工现场文明、安全要求
 
1)现场施工做好文明、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非作业区应当设置明显区域划分。
 
3)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设置明显标志,危险部位夜间施工应当设安全色标。
 
4)管理房和工作房应当采用标准活动房,保持整洁、美观。
 
5)防止弃土、污泥、污水的滴、撒、漏,不得污染内河、街道。
 
6)文明、安全措施费用和临时设施费用,专项使用,由发包人监督支付。

 

 

10、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