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过氧化氢消毒机 项目编号: fjmu20230010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 预算金额: 95000.00
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资产建账入库30天内付清

物品名称: 过氧化氢消毒机 数量: 1 单位:
预算单价: 95000.00 是否标配:
生产厂家: 苏州倍爱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 Bionicube mini 消毒机
申购时间: 2023-03-06 保修期(月): 12
送货地址: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设备清单列表: 标配,详见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方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www.fyzb.com/index/download.html

2、请投标方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请咨询0591-87382097。



二、技术参数:


1、工作:

1.1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20-80

1.2单相交流电源220V±10%、50Hz±1, 最大电流<10A。

2、基本要求:

*2.1设备备案信息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可查询。备案使用范围包括室内空气消毒和硬质物体表面消毒,提供查询截图。

2.2配套消毒剂不含银离子、过氧乙酸等添加物,1升/瓶包装,有效期2年。

*2.3对大肠杆菌的杀灭对数值>3,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对数值>3,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杀灭对数值>3,对枯草杆菌芽孢的杀灭对数值>3(载体法,非悬液法),提供有CMA资质第三方机构的测试报告。

2.4生产企业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消毒灭菌因子不少于三种。

2.5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3 软硬件参数:

3.1采用PLC智能控制,能精确设定房间体积和消毒剂的使用剂量。

*3.2 设备出厂至今的累计使用时间可在屏幕上随时查询,无需导出数据后统计。

3.3 可无线遥控,遥控距离不小于10米。

3.4 可以延时启动,保障使用安全。

*3.5标准储液瓶至少兼容0.5升和1升两种规格。

3.6金属外壳,坚固耐用。

*3.7 最大功率≤300W,体积小(300*300*300mm),重量轻(≤10kg),适合车载使用。

3.8 可配置移动电源,电池续航能力不小于2小时。

4 配置

消毒器主机1台

电源线1根

遥控器1个

装箱文件1套

消毒液6升








售后服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货物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中标人应提供:需要原厂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备查)、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货物,中标人则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教学、科研使用。
4、安装、调试:由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现场安装调试。
5、培训:由中标人或原生产厂家进行安装培训和售后培训。
6、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整机(包括配件)开始计算保修期,终身需维修。
7、保修点:国内保修点可提供部件更换,原厂专业维修。

8、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
9、证件要求:若为特种仪器设备需由中标商办理相关部门准予使用的证件(如:压力容器、电梯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验收时须提供完整证件。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采购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
四、交货详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货物就位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4、采购货物如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定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七、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
八、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