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 超短波治疗仪、超声波低中频治疗仪、低频脉冲电刺激仪 | 项目编号: | fjfryy20180031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预算金额: | 25200.00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设备安装完成后运行一个月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70%,三个月后付尾款30%。 |
物品名称: | 超短波治疗仪 | 数量: | 1 | 单位: | 台 | |||||||||||||||||||||||||||||||||||||||||||||||
预算单价: | 8400.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18-10-08 | 保修期(月): | 24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包 1-1、超短波治疗仪 一、用途:适用于对人体进行止痛、解痉、消炎的辅助治疗。治疗电子定时、声光提示、光柱显示输出强度使用明了直观,输出先回零保护装置。 二、数量:一台 三、技术要求: 1.输出功率:200W,允许偏差±20%。 *2.工作频率:27.12MHz,允许偏差±0.6%。 *3.治疗时间:分10、15、20、25、30min五档,允许偏差±10%。 4.脉冲调制频率分: 疏70Hz、密350Hz二档,允许偏差±15%。 5.使用电源:220V,50Hz。额定输入功率:900VA。 *6.工作制:连续工作≥4h。 7.使用环境: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 8.重量:≤50kg。 四、配置清单:
五、保修: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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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2)技术服务要求 2.1安装、调试与验收 2.1.1安装、调试 2.1.1.1
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设备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2.1.1.2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1.1.3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1.1.4设备到达最终采购人现场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2.1.1.5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1.2验收 2.1.2.1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网上竞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2.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 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 (2)初验收: 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3)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供应商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网上竞价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1.2.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2.1.2.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技术资料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3)使用说明书; (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5)零部件目录; (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 (7)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2.3专用工具 2.3.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2.4特殊工具 2.4.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2.5售后及要求 2.5.1投标人应明确货物质量保质期,本次招标货物至少提供不少于二年的质保服务,出现故障要求1小时内现场服务保障。
五、其他要求: 1、 竞价人选定的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竞价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 2、 竞价人应根据竞价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品牌、技术规格和参数、产地。 3、 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竞价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 竞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先进的、可靠的,竞价人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竞价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其中的详细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将作为评审时重要的评价因素之一。 5、 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 6、 按合同包竞价,每个品目号报价必须低于用户的竞价单价最高限价3%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注:竞价人应对以上要求作出明确响应,分项报价需做为附件上传,竞价系统中可只填写总价。 |
物品名称: | 超声波低中频治疗仪 | 数量: | 1 | 单位: | 台 | ||||||||||||||||||||||||||
预算单价: | 8400.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18-10-08 | 保修期(月): | 24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包 2-1、超声波低中频治疗仪 一、 用途:本产品根据超声疗法使用一定功率和频率的超声波,经头颅作用于脑部病变部位,利用超声波的能量,改善脑微循环,使脑功能得以恢复;还适用于脑血管疾病引起的肢体运动障碍的辅助治疗。 二、 数量:一台 三、 技术要求: 两种操作模式:处方模式和自定义模式 2、超声输出部分基本参数 2.1超声治疗头:每组由3个带有编号的治疗头组成,外径尺寸≤40mm,误差:±4mm。 2.2工作模式:固定模式和循环模式 模式一:仅1号治疗头输出,2、3号治疗头无输出; 模式二:1号治疗头输出2秒,2、3号治疗头无输出; 2号治疗头输出2秒,1、3号治疗头无输出; 3号治疗头输出2秒,1、2号治疗头无输出; 按上述步骤1-3号治疗头循环输出,循环周期为6秒,误差为±20%。 *2.3额定输出功率准确性:超声额定输出功率为0.3W,误差±20% 2.4在额定供电电压(220V)波动±10%时,额定输出功率的变化应不超过±20% 2.5输出控制装置:设备档位为0时,输出功率为0W。 2.6功率输出设为最大值时,供电电压为220V网电压和23℃±3℃水温条件下,连续工作1h时间内,输出功率≤0.36W。 2.7有效声强:最大有效声强≤3.0W/cm2。 2.8输出指示(0-4档) 时间最大输出功率:0W/cm2,0.3W/cm2,0.6W/cm2,0.9W/cm2,1.2W/cm2; 时间最大声强:0W,1.2W,2.4W,3.6W,4.8W. 2.9超声频率:800kHz±10% *2.10治疗头输出波束类型:准直型 2.11波束不均匀性系数:≤8.0 2.12有效辐射面积:3-4cm2 *2.13波形:脉冲波 2.14输出波形的脉冲连续时间:10ms *2.15输出波形的脉冲重复周期:60ms-150ms 2.16输出波形的占空比:1:5、1:8、1:11、1:14; 2.17超声治疗头输出设定1min-20min,开机预设置时间为5min,步进1min,定时误差±5% 3电疗输出部分基本参数 3.1耳后低频点脉冲性能(模式一:缺血性脑血管疾病、模式二:精神系统相关疾病、模式三:小儿脑瘫相关疾病、模式四:颅脑损伤相关疾病) 3.11模式一和模式二 3.111脉冲宽度:0.35ms-240ms 3.112脉冲周期:1.50ms-504ms 3.113脉冲极性:双向 3.114脉冲簇周期:T=40s 3.115输出最大电压峰峰值:8V,误差±20% 3.12模式三和模式四 3.121脉冲宽度:0.5ms-13.9ms 3.122脉冲周期:2.5ms-62.4ms 3.123脉冲极性:双向 3.124脉冲簇周期:T=40s 3.125输出最大电压峰峰值:8V,误差±20% 3.13输出电压幅度分60级可调。其最小输出设定不超过最大设定值的2% 3.2肢体中频电疗性能 3.21输出波形及参数 3.211工作频率:8kHz±30% 3.212调制波形:低频三角波的调制波形 3.213调制三角波波宽:0.4s-8.5s 3.214调制三角波周期:0.8s-20s 3.215调幅度:100% 3.216脉冲极性:双向 3.217输出最大电压峰峰值:80V±20%。分60级可调。其最小输出值不超过最大设定值的2% 3.22输出电流最大有效值≤100mA。 *3.23电流稳定度:输出电流变化率≤5% 3.3耳后与肢体电刺激具有智能反馈系统,输出设定1min-60min,开机预设置时间为30min,步进1min,定时误差±5% 4、电疗部分自带智能反馈系统 5、外形尺寸:≤45*45*95cm 6、
重量≤20KG 四、
配置清单:
五、
保修: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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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2)技术服务要求 2.1安装、调试与验收 2.1.1安装、调试 2.1.1.1
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设备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2.1.1.2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1.1.3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1.1.4设备到达最终采购人现场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2.1.1.5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1.2验收 2.1.2.1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网上竞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2.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 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 (2)初验收: 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3)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供应商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网上竞价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1.2.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2.1.2.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技术资料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3)使用说明书; (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5)零部件目录; (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 (7)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2.3专用工具 2.3.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2.4特殊工具 2.4.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2.5售后及要求 2.5.1投标人应明确货物质量保质期,本次招标货物至少提供不少于二年的质保服务,出现故障要求1小时内现场服务保障。
五、其他要求: 1、 竞价人选定的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竞价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 2、 竞价人应根据竞价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品牌、技术规格和参数、产地。 3、 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竞价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 竞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先进的、可靠的,竞价人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竞价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其中的详细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将作为评审时重要的评价因素之一。 5、 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 6、 按合同包竞价,每个品目号报价必须低于用户的竞价单价最高限价3%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注:竞价人应对以上要求作出明确响应,分项报价需做为附件上传,竞价系统中可只填写总价。 |
物品名称: | 低频脉冲电刺激仪 | 数量: | 1 | 单位: | 台 | ||||||||||||||||||||
预算单价: | 8400.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18-10-08 | 保修期(月): | 24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包 3-1、低频脉冲电刺激仪 一、用途:应用低频脉冲电刺激失神经支配的肌肉,降低肌肉纤维变性,减缓肌肉失神经支配性萎缩,促进失神经肌肉和重新接受神经支配的肌纤维肥大强化。 二、数量:一台 三、技术要求: 1、交流电压220v±22v,频率50Hz±1Hz 2、额定输入功率:35VA *3、脉冲频率:第I档(完全失神经):输出脉冲频率为50Hz,调制波频率为0.5Hz-5Hz连续可调,允差为±15%;第II档(部分失神经):输出脉冲频率为0.5Hz-5Hz连续可调,允差为±15%。 *4、脉冲宽度:第I档(完全失神经):脉冲宽度为5个1ms组成,调制波宽度为10ms,允差±30%;第II档(部分失神经):脉冲宽度为10ms,允差±30%。 *5、治疗仪每路输出电流有效值为≤80mA,连续可调。 6、治疗定时5min、10min、15min、20min、25min、30min六档可设置。 *7、输出波形:双向不对称方波。 8、输出低频脉冲电流,频率可连续调节。 9、三路脉冲输出,可治疗三个患者或三个部位,刺激强度可独立调节。 四、配置清单:
五、
保修: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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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技术服务要求 2.1安装、调试与验收 2.1.1安装、调试 2.1.1.1
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设备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2.1.1.2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1.1.3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1.1.4设备到达最终采购人现场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2.1.1.5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1.2验收 2.1.2.1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网上竞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2.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 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 (2)初验收: 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3)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供应商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网上竞价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1.2.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2.1.2.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技术资料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3)使用说明书; (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5)零部件目录; (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 (7)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2.3专用工具 2.3.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2.4特殊工具 2.4.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2.5售后及要求 2.5.1投标人应明确货物质量保质期,本次招标货物至少提供不少于二年的质保服务,出现故障要求1小时内现场服务保障。
五、其他要求: 1、 竞价人选定的投标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竞价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 2、 竞价人应根据竞价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品牌、技术规格和参数、产地。 3、 本文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竞价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 竞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先进的、可靠的,竞价人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竞价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其中的详细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将作为评审时重要的评价因素之一。 5、 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 6、 按合同包竞价,每个品目号报价必须低于用户的竞价单价最高限价3%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注:竞价人应对以上要求作出明确响应,分项报价需做为附件上传,竞价系统中可只填写总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