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 微波理疗机 | 项目编号: | FYZB20180026 |
采购单位: | 德化县中医院 | 预算金额: | 58000.00 |
付款方式 |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90%的货物价款。余下的货款应于保修期过后支付。 |
物品名称: | 微波理疗机 | 数量: | 2 | 单位: | 台 | ||
预算单价: | 29000.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18-11-05 | 保修期(月): | 12 | ||||
送货地址: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四、竞价要求: 技术参数:
1、工作频率为2450MHz±50 MHz。 2、功率控制设定、数字显示。 微波输出功率:0-99W,连续可调。慢进、慢降,步进1W,快进、快降,步进10W。 3、时间控制设定、数字显示。 时间设置键用于设置微波理疗机运行的时间0~30分,连续可调。慢进、慢降,步进1分,快进、快降,步进10分。并可循环调节; *4、预存20种治疗方案供选择。 *5、具有连续、脉冲微波功率输出,脉冲微波功率输出的工作周期20%、40%、60%、80%。 6、显示方式:数码显示; *7、微波理疗辐照器:圆形≥¢160mm、马鞍形360mmX140mmX60mm。 8、安全性:外壳泄露:≤0.5mW/cm2 ;无用辐射:≤0.5 mW/cm2 ;具有自动保护装置:过载、闭锁、误操作保护功能;超温报警,超温再升高,停止微波输出,机器回到开机初始状态。 *9、具有功率调整自适应功能,输出功率稳定,大小不能随电网电压波动。 *10、具有功率异常实时自检功能和故障代码显示;并采用加强保护,设备一旦出现异常,设备主机面板上可显示故障状态。 *11、适用范围:适用于妇科、皮肤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肛肠科、康复理疗科、泌尿外科等表浅部位疾病及部分炎症的治疗。适用范围以注册证为准。 *12、主机采用一体化豪华型推车机柜。 *13、采用医疗专用JY耐磨脚轮与全自动重力支架。 产品证书: *1、具有CE产品认证证书。 *2、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ISO13485: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ISO1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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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2.1安装、调试与验收 2.1.1安装、调试 2.1.1.1 合同签订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设备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2.1.1.2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1.1.3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1.1.4设备到达最终采购人现场后,成交供应商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2.1.1.5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1.2验收 2.1.2.1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网上竞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2.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 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 (2)初验收: 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3)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供应商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网上竞价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1.2.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2.1.2.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技术资料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3)使用说明书; (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5)零部件目录; (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 (7)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2.3专用工具 2.3.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2.4特殊工具 2.4.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2.5售后及要求
2.5.1投标人应明确货物质量保质期,本次招标货物至少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服务,出现故障要求1小时内现场服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