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项目编号: | FYZB20180031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预算金额: | 299000.00 |
付款方式 | 每月月初对前一个月进行垃圾清运费结算,成交人开具发票,邮寄或送达给采购人具体的工作联系人,采购人于次月的20日之前按发票金额将处置费支付至成交人帐户。采购人按月向成交人支付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 |
物品名称: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数量: | 1 | 单位: | 项 | ||
预算单价: | 299000.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18-12-07 | 保修期(月): | 0 | ||||
送货地址: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竞价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成交人必须每日一次进入医院内,及时将采购人院内工业与生活垃圾清运完毕,确保垃圾清运质量。如成交人不能及时吊运垃圾,每迟延一日,应支付违约金100元;延迟的时间超过三日,甲方可自行雇人清理,所产生的清运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一年内成交人违约的次数超过5次,医院有权解除清运合同。 2.成交人应按照工业与生活垃圾清运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运输。成交人应于每日24 时前清运生活垃圾,当天清运服务完毕。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节等),
当日垃圾量不大时,成交人应与医院协商确定清运时间,但不得超过48小时。 (二)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需按照有关环卫作业管理办法、标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作业;做到文明操作,规范收运。 2.成交人必须按照垃圾清运规程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垃圾清运,不得随意装放、倾倒垃圾。成交人应按照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装放垃圾,装置时不得超出垃圾桶的高度,并采取夯实式装插,避免垃圾倾倒不出等不规范情形。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做好垃圾处置,严禁私自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车辆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垃圾清运过程要全密闭运输,运输途中不得造成任何泄露、撒漏、杜绝二次污染。 3.成交人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堆积,离场时须把作业范围内的卫生清理干净。 4.成交人必须及时与后勤管理处做好垃圾清运信息沟通,保持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成交人若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第三方阻扰)不能及时清运垃圾时,应在出现突发事件后两个小时内电话通知后勤管理处。成交人应于突发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并恢复垃圾清运工作。 5、中标人为采购方免费补充一次足量的生活垃圾转运桶,中标人提供的生活垃圾转运桶应每月派人进行维护、维修。 6、对于原有的生活垃圾转运桶进行一次免费全面的维修服务。 (三)验收要求: 本项目环境卫生作业标准须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 (四)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如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服务人员清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的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竞价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竞价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复印件或环卫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竞价人的以上证明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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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